這篇文章有分享投資我的心得喔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8/132.公司名稱: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經濟日報等媒體6.報導內容:詳媒體報導7.發生緣由:就今日媒體報導,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:1.HTC One M9+在荷蘭銷售量微乎其微,經評估該事件對本公司財務無影響。2.銷售至荷蘭的HTC One M9+ 在4G LTE連線功能上並無問題,M9+支援主要電信營運商之常用LTE頻譜,但未包含僅適用於二家電信營運商之LTE頻譜(Band 20)。3.HTC One M9+行銷於全球如歐洲、中國、印度及亞洲區,手機設計皆與當地主流電信營運商緊密配合。8.因應措施:無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arrow
arrow

    ydhmlfmu014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